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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5834-1995
中文名称:标点符号用法
英文名称:Use of punctuations mark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属性:推荐性
ICS号:01.140.20
中标分类号:A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12-13
实施日期:1996-06-01
提出部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出版语种:中文版
1951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随着文字书写格式和书刊排印发生的重大变革,标点符号用法也有了某些发展变化,因此,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本标准就是在新颁《标点符号用法》的基础上制定的。GB/T
15834-1995规定了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对汉语书写规范有重要的辅助作用,适用于汉语书面语,同时外语界和科技界也可参考使用。
标点符号是书面语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必须重视标点符号的使用。由于科技论文尤其是理工类科技论文的作者并不十分注重文章撰写中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在文章的撰写中存在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如逗号、句号的使用不当,或者每个停顿都用句号,或者所有停顿都用逗号,导致一整段话往往成了一句话。因此在理工类科技论文的
写作和编辑工作中应加强对标点符号用法的规范化使用,认真参照执行GB/T
15834-1995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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