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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报》编委会简介

《机械工程学报》历届编委会

《机械工程学报》编委会工作条例


《机械工程学报》(以下简称《学报》)是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主办、机械工业部科技信息研究院承办的 机械工程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学报》分中、英文两种版本,中文版创刊于1953年, 英文版创刊于1988年。

第一条: 性质
  《机械工程学报》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是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的领导下, 负责《学报》编辑出版的学术领导机构。

第二条: 权力与义务

1.  制定《学报》的办刊宗旨、报道方针和选题方案。

2.   负责《学报》稿件的终审和部分初审工作, 保证刊物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3.   推荐和组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积极支持有创见有发明的作者投稿。

4.   发扬学术民主, 切实贯彻双百方针, 鼓励和组织发表不同学派和观点的学术论文,引导《学报》树立良好的文风。

5 .  向国内外机械科学界宣传《学报》, 利用各种机会、渠道促进和扩大《学报》的发行量, 提高《学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组织

1 .  编委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有关专业学会推荐人选, 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会聘请组成。

2 .  编委会设主任一名, 副主任两名, 编委若干名, 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任或名誉编委。

3 .  编委会下设《学报》编辑部, 编辑部为编委会的常务工作机构, 行政上受办刊单位领导。

4 .  编委会任期五年, 届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补少量编委, 新聘改聘人数以不超过1/3为宜。

第四条: 工作制度

1.   编委会全体会议届中召开一次, 总结工作、制定修改后期工作方针,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编辑部和编委会主任协商临时召开部分编委工作会议。

2 .  编委会成员应按时完成审稿工作, 对稿件内容应提出明确的取舍意见和清晰的修改意见。

3 .  编辑部根据终审意见定稿、编辑和发排, 对有争议或难以判断的稿件, 由编辑部提交编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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